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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湘潭大学 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2024年课题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 作者:陈新征 时间:2024-04-01 09:29:56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努力推出一批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以更好服务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和红色基因传承,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湘潭大学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现发布2024年项目选题,热忱欢迎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积极申报。现将课题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对象

湘潭大学教职工,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职工,以及相关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鼓励跨学科、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与革命文物实务部门开展协同研究。

二、招标选题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文物革命精神重要论述研究

2.中国共产党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历史经验研究

3.湖南革命文物革命精神史料收集、整理与研究

4.革命纪念场馆“大思政课”育人价值与实践路径研究

5.革命文物与红色基因传承研究

6.革命文物数字化开发与应用研究

7.革命文物保护技术与科技创新研究

8.革命文物主题陈列展览创新转化研究

9.韶山革命精神研究

10.“中国出了个毛泽东”数字展馆建设研究

11.《湖南革命精神》(书稿编著)

12.《湖南革命人物》(书稿编著)

13.《湖南革命旧址》(书稿编著)

14.《湖南革命家书》(书稿编著)

三、课题申报与结项

1.申报资格。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和指导职责。

2.成果形式。学术论文、理论著作、资政报告、数字资源库(含微课资源)、数字馆等。

3.研究期限。立项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专著结项,研究时间可放宽半年(18个月内)。涉及史料收集整理研究等用时较长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研究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年。

4.结项要求。结项成果须以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身份署名或注明受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课题资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结项:

(1)重点课题。以论文结项的,须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或CSSCI期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2篇以上;以著作结项的,须提交正文不低于15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1部。

(2)一般课题。以论文结项的,须在《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文物报》《中国教育报》《新湘评论》《湖南日报》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著作结项的,须提交正文不低于10万字、符合著作规范的学术专著。

(3)政策咨询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被上级部门采纳的,可抵论文要求。

四、经费资助

中心将视研究任务或预期成果的重要性,给予每项招标课题资助经费2—5万元。资助经费按照中心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立项时拨付50%,课题结项鉴定通过后拨付50%。未按要求结项的,课题结余资金按原渠道返还,项目尾款不再拨付。经考核认定为未开展研究工作的,将追回全部拨付资金。

结项成果为专著的,如符合中心资助出版条件,由中心统一资助出版。

五、时间安排

1.申报工作从课题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4月1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课题申报须报送《申请书》一式5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湘潭大学教职工将《申请书》报送毛泽东思想研究大楼东404,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职工将《申请书》报送纪念馆办公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将与纸质文本相同的电子文本发送至相关电子邮箱:

联系人:高文学(中心专职秘书,湘潭大学),联系电话:15898555372,邮箱:1036615616@qq.com

陈新征(中心专职秘书,纪念馆),联系电话:15898599788,邮箱:185893885@qq.com

附件:

项目申报书(空白)(1).doc

韶山毛泽东同志纪念馆——湘潭大学

国家革命文物协同研究中心      

202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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